Ningbo Paint and Coat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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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寧波市標準創新貢獻獎申報工作的通知》,請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具體內容請查看以下內容。
為全面實施“標準化+”戰略,進一步激發標準創新活力,促進高水平開放、引領高質量發展,根據《寧波市標準創新貢獻獎管理辦法》(甬政辦發〔2023〕31號),決定開展2023年度寧波市標準創新貢獻獎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市級有關主管部門、各區(縣、市)政府及有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各類組織均可申報。
二、申報重點
有效支撐國家、省、市重大戰略實施,促進技術創新或管理創新,并產生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項目,重點關注共同富裕、數字化改革、產業升級、碳達峰碳中和,數字經濟、生命健康、生態文明等領域。
三、申報范圍
(一)標準制修訂項目
由我市有關單位牽頭制(修)訂的現行有效且實施2年以上的下列標準(即于2021年7月31日前實施,含當日):
1.錄入浙江省標準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浙江省地方標準,在國家和浙江省標準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自我聲明公開的團體標準。
2.牽頭制(修)訂標準是指在標準制(修)訂單位名單中排序首位。每個單位每次申報內容應為1個標準或含若干組成部分的標準項目。
(二)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
1.由我市有關單位為主承擔國家級和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并已經通過項目考核驗收。
2.為主承擔是指項目的牽頭組織者。每個單位每次申報內容應為1個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
四、申報條件
申報寧波市標準創新貢獻獎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效貫徹執行標準化法律、法規。
(二)申報截止期前3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生態環境和公共衛生等責任事故。
(三)申報單位未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四)申報單位為標準制(修)訂項目的牽頭者,或者為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為主承擔者。
(五)已獲得過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或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項目獎或寧波市標準創新貢獻獎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
五、申報程序
(一)提出申請。申報本年度寧波市標準創新貢獻獎的組織,應在本單位內部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后,報市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所在區(縣、市)人民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推薦。同一組織只能向1家推薦單位提出申請。
(二)單位推薦。收到申請的推薦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和核實,并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符合申報要求的,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送寧波市標準創新貢獻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評審辦)。申報單位為市級有關部門、區(縣、市)人民政府、部省屬駐甬單位的,可以自我推薦申報。
市級有關主管部門每次推薦的項目數量不超過2個;各區(縣、市)政府和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寧波高新區管委會每次推薦的項目數量不超過3個;部省屬駐甬單位每次推薦的項目數量不超過1個。
六、相關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做好2023年寧波市標準創新貢獻獎宣傳發動工作,積極動員有關單位踴躍參與申報。
(二)推薦單位于8月23日前向市評審辦報送推薦項目申報材料及匯總表,申報材料包括書面(一式五份并裝訂成冊)和電子材料(發指定郵箱或者報光盤),可提供時長不超過5分鐘的展示視頻。
聯系人: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處 汪丹妮,呂沛;聯系電話:89189776;電子郵箱:nbsjbzh@163.com;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和濟街69號。
附件:
附件1:寧波市標準創新貢獻獎申報表(標準類).docx
寧波市標準創新貢獻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7月31日